Sunday 4 March 2012

《幸運符》(The Lucky One)



出師不利。

第一本書已經遲了一個星期,我大概要把目標時間改為兩個星期,那樣我會好過一點。Sara Nelson 說得對,我很享受閱讀,但當它成為了一個目標,興趣就會減半,剩下就只有時間表。但我這樣說並不是在暗示我要放棄,事實上我應該調整一下自己的時間表,別再把休閒時間拿來看電影,把閱讀時間推到休息時間前,結果可能是我只有四個小時可睡,但我永遠不會只睡四個小時。

在開始第一本書前,我想先說一下為甚麼我會選上書單上的書。書單上的書大多是西方文學,原因是我認為在求學時期,我讀夠中國文學了。意思不是我討厭或者不屑它們,我哪有資格,而是我的興趣轉了路向,有時候我乾脆承認我是無可救約的崇洋,然而我的外文水平遲遲達不到我夢想的程度,所以我只能讀翻譯本。有部份的書是因為我本來就是那位作家的書迷,而剛好有一些他們的書我還沒有讀;有一些是很久以前就想讀了,可惜因為太懶惰、沒有找到它們的真身,所以當我一想到要開始 Project R 時,就馬上把它們列入書單內;有一些書放在書櫃內好一段日子裡,卻未曾愛我寵愛過,這太不公平了;有一些是經典作品,我都沒有怎麼讀過所謂經典,它們不是太長就是太短(連我也很驚訝我居然膚淺到這地步);有一些是別人推薦的;而有一些是它們的名氣太大了,像《幸運符》。


《幸運符》是我從公共圖書館借到的,這是我想讀書的常用途徑,你們都知道翻譯本很昂貴。Nicholas Sparks可能是當代最受少女歡迎的作家,他的作品六次被拍成電影,包括Message in a Bottle(瓶中信)、A Walk To Remember(流星初戀)、The Notebook(忘了忘不了)、Nights in Rodanthe(最後的初戀)、Dear John(分手的情書)、The Last Song(最後之歌)。我一本也沒有讀過。不知死地說一句,它們對我來說都是老掉了牙的情節:初戀、癌症使我們分開、天生一對的人無法相愛但最終還是相愛了。我的室友跟我說她看The Notebook 時哭得死去活來,我看的時候也感到死去活來,只是另一個體會的方式。

我的天,我竟然一開始就大放厥詞。



《幸運符》在不遠的日子也即將上映,由 Zac Efon主演,好吧,我說出了讀這本書的動機。從此 Zac Efon 跟迪士尼的合約到期,他接拍的都是心靈療傷的電影,像 Charlie St. Cloud,而且也做好了本份,我好愛這樣做,而女主角都是較陌生的臉孔,但她們屬於知性型小姐,配上 Zac Efon 過於夢幻的外型顯得恰到好處。

好了,在這變成了電評前,我就此打住了。

我花了兩個星期去讀這本書。我帶着書本上班,在用餐的僅僅一小時抓緊機會去讀,我帶它去不同的地方,去婆婆的家,結果我在我的朋友 Tiara 的宿舍內看完它。

我很高興它沒有讓我覺得老土的地方,一切都發展得不錯。年輕的軍人帝柏意外拾到一張女生的照片,從那一刻開始,照片就像他的護身符一樣,幫助他在戰場上一次又一次逃過死神的鐮刀。他不知道那女孩叫甚麼名字,他不知道她住在哪裡,他不知道她的故事,但他卻欠她一條命。退伍後,他靠着照片中的線索展開了徒步尋人之旅。

故事中每個人物都描寫得很仔細,最生動、最突出的大概是嬤嬤,她的妙語和利害的看人本領令我喜歡這個可愛的老人。情節的推動很流暢,不過接受尾聲時,似乎有點草草了事,也來得太突然了。

值得一提的是,男女主角是差不多30歲的人,但 Zac Efon 看起來怎可能像三十歲?怎可能?(又來了!)在我心目中,我覺得適合演帝柏的是演員是 Jake GyllenhaalKellan Lutz也很有軍人的感覺,他們都是長得有一點粗糙,但不乏帥氣的男演員,但說到靈氣,始終都是 Zac Efon ,且看他如何長鬍子裝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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