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why not both. Show all posts
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why not both. Show all posts

Tuesday, 11 May 2021

其實沒有巧克力:《阿甘正傳》(Forrest Gump)

 



身體出了小毛病,要休養一陣子。家中人人上班去,一定悶得發慌,所以我預備了幾本讀物排解寂寞。先來清理幾本舊雜誌,從前在雜誌社當編輯時,喜以參考為由,任意購入精緻的雜誌,但買了卻放在一邊,今次終於有時間把它們看完。後來在圖書館看到這本《阿甘正傳》(Forrest Gump),讀了幾句已覺得有趣,加上封面設計很討我歡喜,電影也看過幾次,就決定拜讀一下原著。

大家對阿甘的故事都應該略有認識,雖然原著跟電影的故事和人物性格有很大的出入,但說到底就是一個傻子如何憑自身努力在社會中闖出一片天的故事。書中的阿甘雖然是個低能兒,但他總是給人有點蠱惑的感覺,遇到麻煩,他第一句就會自稱是低能兒,像是為自己找到逃避責任的藉口。他只有着驚人的毅力,許多事情他沒怎麼想過就去做,一做就盡200分的努力,自然成績斐然,書中還有醫學教授評估阿甘其實在某些範疇上有常人都想不通的天賦,例如他對文學、人際溝通、邏輯理解一竅不通,但他卻能解開高等數學方程式,聽過一次的旋律就能用口琴吹出美妙的音色,成為超卓的西洋棋高手,教授甚至說他是個「天才白痴」。很多讀者把阿甘理解為亞氏保加症或者高功能自閉症的患者,明顯地他有社交障礙、狹窄的興趣、特殊的天賦和偏執的性格,他想到甚麼就說甚麼,想做甚麼就做甚麼,但另一方面阿甘非常有同理心,在乎每一個他生命中遇到的人。

故事情節比電影更加天馬行空,阿甘甚至做了太空人上太空,再墜落在非洲的食人族部落中,成為他們的奴隸長達四年的時間才被NASA救回,後來他成為了摔角選手,又與女明星共演電影,參加會國選舉等等,生活起起跌跌。不過其實他跟Jenny的一段情其實十分簡單,Jenny初時雖然是個派對女孩,但她也真心喜歡阿甘,他們斷斷續續地交往了幾回,但每次都因為阿甘不懂珍惜而導致Jenny的離開,即使Jenny發現自己懷了他的孩子,她還是選擇徹底地離開他去過自己的人生。縱使阿甘一生對Jenny念念不忘,但最後再見Jenny和兒子時,她已經是別人的妻子,日子安安穩穩地過,阿甘也明白了他終於要放手前進了。(所以其實書中的Jenny知分串,也沒患上愛滋病。)

雖然一直知道電影跟原著的設定有很大的出入,但這才是我第一次品嚐這兩個題材一樣,卻又截然不同的故事。俗一點說,我認為各有各好看,電影中的角色簡單直接,傻人有傻福,只要你本性善良,生活總不會待薄你;書中我角色比較富哲學性,經常有不同的人物藉着阿甘的遭遇為他提供充滿哲學色彩的建議,有一些深度。順便一提,原著中根本沒有那巧克力名句,只有開首的一句「生命一點也不像盒美好的巧克力」。













也許我是個傻瓜,但在大多數的狀況下,我試着做出正確的事。

——《阿甘正傳》(Forrest Gump)











Sunday, 27 January 2019

#一戲一書:變態與婊子《安眠書店》(YOU)



如果妳跟我的年紀差不多大,大概妳的少女時期也有看過 Gossip Girl 。那當然沒有甚麼值得一提,只是男主角 Penn Badgley 闊別小螢幕好幾年,終於再度出演電視劇《安眠書店》(YOU)實在令人好奇不已。以前不怎麼留意這位演員,大概因為 Gossip Girl 實在做爛了不好看,可是多年後再見他,才驚覺他的演技進步了好多,也英俊成熟了不少!

好吧,來講講劇集,原本是電視台 Lifetime 的作品,不過影視串流平台 Netflix 買回來了,更承包了獨家播放第二季。本來我是興趣缺缺的,不過在 Netflix 上看了預告片又覺得好像不錯,結果我跟我的好朋友在幾天之內迅速看完了。

故事發生在現代的紐約,書店經理 Joe 邂逅了文學碩士生的顧客 Guinevere Beck,馬上瘋狂迷戀她。託她獨特的名字的福, Joe 很輕易就在網上找到她的社交平台帳戶,Facebook、Twitter、Instagram應有盡有,也很快找到她的住址,於是便開始跟蹤狂的日子。他不斷跟蹤 Beck ,甚至闖進她的家,開始對她的生活、過去、朋友圈子瞭如指掌。在這個情況下要刻意製造二度偶遇自然很容易,只是中間有不少跘腳石,例如 Beck 的現任爛男友、還有個未出櫃的千金好友一直暗戀她。 Joe 一邊在 Beck 前面展現他可愛迷人的特質、一邊移除這些跘腳石,終於成功嬴得女神的歡心。移除的意思是幹掉他們,我強調那不是劇透,那是第一集已經發生的劇情。

如果你問我,我會說是 Penn Badgley 拯救了這個故事,他迷人帶點傻氣的笑容,令你很難去覺得他是一個變態;但當他用他痴戀的眼神望着鏡頭時,你又會頓時毛骨悚然起來;只是當他表露出很傷心脆弱的時候,你又會忍不住覺得他好可憐,好想要好好愛他。(來吧,姐姐抱抱)跟小說一樣,大量的內心告白展現出男主角各種的特質,他好色、他深情、他博學、他心理扭曲、他幽默、他冷靜機智、他心狠手辣,全是叫觀眾愛上他的原因。

小說中的 Joe 比劇中的來得更猛,他的心理狀況更有問題,無論 Beck 做錯甚麼,他都不斷為她的行為找藉口開脫。而 Beck 簡直就是個大婊子,她經常不穿胸圍,四處找男人,只有在沒男人的時候、需要苦力的時候才想到 Joe ,對 Joe 不外乎就是揮之則來、呼之則去,不斷對人說謊,沒一句真話。她也不是甚麼好的朋友,在 Joe 幹掉千金好友 Peach 之後,他用她的電話寫了一封信給 Beck 去掩飾,大致上是說自己要點空間冷靜一下,要先行離開她們當時的度假別墅,而那個婊子收到信後,居然心情舒暢了好多,還偷走了 Peach 家中的浴袍。(WTF?!)後來她得知了好友的死訊後,她馬上就叫 Joe 去陪她,二人馬上轉換了甜蜜模式,她完全不覺得傷心!這是甚麼劇情?

電視劇的改編顯然更勝一籌,首先在劇情推進方便很明快,起承轉合做得十分足夠,因為讀書的時候,讀到一半已經開始有點悶;加上 Penn Badgley 的讀白很到位,小說略嫌有點婆媽。不過當後面 Beck 的高潮位,我卻比較超喜歡書裏頭的多一點,特別是當 Joe 連殺 Beck 兩次那一幕。(拜託,你才不會去看書,說結局又有甚麼關係?)你可能會說劇情有很多反駁的地方,的確如此,一個人在紐約這個大都會殺人、運屍、燒屍,怎麼會連環過關沒人發現?不過如果每次讀書看戲都是為了找反駁的地方,很多好看的戲都變得失色。只要不過份地違反常理,偶然放輕鬆被娛樂一下就好了。

















親愛的喬伊,你不是愛貓之人,你渴望的是老鼠。

——《安眠書店》(YOU)











Friday, 12 October 2018

#一戲一書:縈繞腦海《利器》(Sharp Objects)



好緊張,因為我今晚就要上飛機了,差點就來不及讀完這本書。

《利器》(Sharp Objects)是 Gillian Flynn 多年前的處女作,這個名字有沒有很熟悉?因為她就是《控制》(Gone Girl)的作者。這部處女作沉寂多年,人氣沒有《控制》那麼高,不過它也有驚慄大師Stephen King爺爺的加持,大師形容:「在我關上燈後,故事內容仍縈繞腦海。」竟然如此盛讚,自然有所期待。

我常在圖書館看到《利器》此書,不知道是管理員有心還是無意,它經常跟《易碎物》擺在一起,有夠矛盾。但我真正想讀的原因,是我看了由 Amy Adams 主演的 HBO 同名迷你影集,導演還是《狂野行》和《小謊言》的 Jean-Marc Vallée,聽起來是個夢幻組合。影集的情奏一開始時有點慢,拋出了各種各樣的謎團,不過看到最後兩集,卻發現原來很多謎團跟劇情沒有太大的關係。可幸的是結局挺不錯,有點小驚喜。

故事是發生在一位叫 Camille 的三流女記者身上,她出身自美國的一個南方小鎮,然而她自成年後已經好久沒有回老家,跟家人的關係也很疏離。在她的家鄉發生了兩起小女孩被殺的命案,Camille 的老總覺得這是很好的新聞素材,便把她派回家採訪寫報導。Camille情不甘心不願回到小鎮,四處打探命案的資料,也鈎起了很多不愉快的童年回憶。Camille出身自小鎮的大戶人家,有個跟她很要好的妹妹,可是多病的妹妹來不及成長便去逝了,導致原來就感情生分的 Camille 和母親更加陌生。母親本來就偏愛妹妹,總是刻意跟 Camille 保持距離,處處挑剔不留情面,不過在外人看來,她卻是個和藹細心的好媽媽。再次回家,母親更指責她不應該利用家鄉的瘡疤去做新聞,時常這妹妹的死怪罪在她身上。這次回家,Camille也認識到Amma,那是她離家之後,母親後來生下的小妹,年紀跟死去那兩個小女孩也差不多。Amma是個早熟的孩子,她很會討人歡喜,母親把她當娃娃般呵護,在學校很受歡迎,連 Camille都忍不住喜歡這個小妹。她想不到的是,原來身邊的所有人都跟命案有關係,八卦且保守的南方鎮民每個都充滿嫌疑。她一邊周旋於複雜的人事,一邊要跟自殘和酗酒的心理問題抗衡,疲於奔命。

再看書,劇情循序漸進,想你知道的時候就給你剛剛夠的信息,而且線索明顯比劇集的多,比較沒那麼吊胃口,例如 Camille 很早就發現 Amma 對完美的執着,而且在查案和採訪上也着墨不少。不過影集也很忠於原著,幾乎沒有改動任何劇情,也把 Camille 母親那種高高在上的嫌惡描繪得十分鮮活。

不過相比起《控制》(Gone Girl),我還是比較喜歡《控制》那明快的節奏和驚喜的Plot twist。有興趣的朋友也可看看,比較一下。另外,之前上台灣的時候,我還買了同一位作家的《暗處》(Dark Places),到現在還沒有看。




















是因為我很善良,所以才那麼照顧亞瑪?還是我跟我媽一樣有病,所以才喜歡照顧亞瑪?
我在這兩者之間擺盪不定,尤其是在深夜皮膚鼓譟不絕的時刻。


——《利器》(Sharp Objects)





Tuesday, 12 September 2017

#一戲一書:何謂大?《小謊言》(Big Little Lies)




我真的很懶,戲看過了,書也讀完了,可是我一隻字都沒打過。

直到現在,我發現我不知道寫怎麼開始說下去。好吧,儘管試一下!

我先看了戲,那是HBO的迷你影集,由Reese Witherspoon和Nicole Kidman共同主演及監製,據說Nicole還親自去跟作者談買版權的事,後來Reese和Nicole還成了好朋友,關係好得後者在前者的房子旁邊也買了房,做了鄰居,不過這些大明星該不會在一個城市住太久,而且Nicole盡量都待在澳洲老家。八卦得差不多了,要說說故事了。

故事發生在一個沿海市鎮,書中的是澳洲,劇中的是加州,Jane是一個年輕的單親媽媽,她這幾年一直着年幼的兒子在附近不同的城市住過,終於有一點鬼迷心竅地搬到這個沿海地區,兒子也剛好要開始上學。她本身有點孤辟,不太愛與人交際,卻遇上了超熱情的四十歲媽媽Maddie。她們一見如故,Maddie年輕時也當過單親媽媽,後來再婚了也生了兩個小孩,在Jane身上,她看到自己以前的影子,不由得同情她、幫助她;而Jane這個新手小學媽媽,亦事事請教她,也認識了Maddie的好朋友Celeste。Celeste是個美麗、聰慧的妻子、母親,她有個超有錢又英俊的丈夫,又有一對可愛的雙胞胎,過着人人羨慕的生活。事情在開學迎新分岔了,Jane的兒子被指控與另一個小女孩動手了,小女孩的母親Renata是個事業型的強勢女人,雖然沒有真憑實據,但Renata始終認為Jane的兒子是個小惡魔,誓要想辦法把他們母子踢走。Maddie是個愛惹麻煩的好朋友,她處處為Jane出頭,也成了Renata的敵人。Celeste本來置身事外,好好面對她和丈夫之間的衝突,結果也慢慢捲入其中。事情開始變調……

不論是原著,還是影集,故事都以學校的籌款晚會作開端,所有家長都一雙一對地出席了,亂子來了,有人死了,警察來了。到底是誰死了?是意外?是謀殺?誰動手?一概不提,你自己慢慢看吧。「張力十足」四個字可以形容得很好。特別一提,選角很好,所有角色都做得很好很到位,Nicole Kidman再次讓我們看到甚麼是演投,劇本也豐富了很多小角色之間的關係,很符合HBO的水準,再來的剪接也很用心,基本上就是舒舒服服地看了一集又一集很過癮的戲。



不過我其實主要想說說為甚麼我要讀原著小說。也不暪你說,我很愛讀小說,特別是這種現代倫理小說,我也很討厭別人看不起小說讀者,覺得他們不實際,覺得小說沒甚麼智慧。但小說讓我學會了如何理解這個世界。This is how I understand the world. 很多道理是我從小說中學會,可能身邊的人會教你要孝順父母,但其實沒幾個人真正講得出為甚麼父母如此偉大,說故事的人可以;我初中的時候被欺凌過,沒太多朋友,藉着小說,我開始了解到人不說話的時候,都在想些甚麼;亦舒教我做人要勤力,做女生更要勤力,你若不好好愛惜自己,鬼可憐你?小說也讓我對這個世界充滿好奇,對於我想加深了解的知識,我就會上網再去查。曾經有個朋友問我「為甚麼你連這方面的東西都知道一點?」,我想說因為我喜歡看小說,因為小說令所有沉悶的知識都變得很有趣。我喜歡故事,從小我就知道,為甚麼我喜歡舞台劇,是因為我喜歡知道其他人心裏在想甚麼是怎麼樣的感覺。

說那麼多,都跑題了。我想說得是,《小謊言》(Big Little Lies)這書讓我見識到甚麼是引人入勝的說故事技巧。為甚麼遭受家暴的人不肯離開?我開始去查有關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案例。為甚麼一個女生的自尊可以低到一個點?因為她承受過你想像不到的事,正常人不會想像到,你必須要讀她的文字、她的自白。書中的人物得到了治癒,也許你也得到自己成長了,因為你曾經站在她身旁、鑽進她心坎裏,一起經歷過這故事。也許也改變了你看待這個世界的看法,那是一本好小說應該做到的使命。

而且啊,common sense這回事,其實一些都不common,你必需要下苦功才會有sense。






Monday, 24 April 2017

#一戲一書:Welcome to your tape《漢娜的遺言》(13 Reasons Why)




我記得《漢娜的遺言》是我在2011年購入的,當時我還是一個學生,有位朋友去台灣旅遊,我拜託她給我帶一本書回來。沒有很刻意很想要的書,只是我覺得既然有熟人去台灣,就一要買平書。選這書是因為當初覺得青少年自殺的題材很吸引,買到的時候還很雀躍,但不知怎地,讀了三十多頁就沒讀下去了,擱在書架上,一擱就擱到2017年。然後我醒覺,若不是Netflix把它拍劇了,我恐怕以後都不會再碰此書。劇集推出了,百無聊賴之下我去了看。看完之後我又重新把書從失寵的一角拿出來,結果今次很快就讀完了。

為甚麼?因為我真的沒怎用心讀。坦白說,書沒有寫得很精彩,或者很細膩,或者很感人,感覺有不少劇情的安排和鋪墊都未夠到位。反而劇集在這一方面做得很好,也利用了剪接上的效果,讓整個故事更加立體。

不如先來說一說故事,讓大家更容易理解。




內向的高中男生Clay一天放學後,在家門前收到了七盒錄音帶和一張地圖。他聽了錄音帶的第一面,發現是一個叫Hannah的女生所錄製的。他嚇了一跳,因為Hannah在不久前自殺身亡,而他也有一點憂鬱,因為他一直暗戀她。Hannah在錄音帶裏指出,她自殺的原因有十三個,而她的故事分別有十三個靈魂人物,她希望這十三個人把這七盒、十三面的錄音帶聽完,然後傳給下一個。「如果你正在聽,那表示你就是其中一人。」Clay完全想不明白,為甚麼他會是其中一個Hannah自殺的原因?他知道Hannah在學校受過一些欺凌,也聽過她一些不好的傳聞,但他自問他是一個善良的人,也從來沒對她做過一件刻薄的事。

在書中,Clay只是用了一個晚上就聽完了;但劇集中的他卻用了好幾天(大概是一個星期),因為他一聽到她的聲音,就會看到她出現在面前,而他卻愛莫能助,看着她一步步走向絕路。在劇集中,Clay每聽一個故事,就會跟住地圖的標示去那個地方重溫,導演也很聰明地讓Present Clay刮傷了額頭,讓觀眾一看就知道畫面中傷了的是Present Clay,沒傷的則是Hannah記憶中的Clay;然而在書中,他往往在聽下一個故事時,才跑去上一個故事的地方,感覺有點亂。劇中的對白也寫得比書中的好,不過公平一點,其實書中沒太多對白可以比較。而在劇中,編劇還加插了很多劇情和人物背景故事,令到每個角色都十分人性化,有絕對的混蛋,也有一時貪玩的謠言製造者,亦有身不由已的大話精……每個人做這些可怕的事情背後都有一個原因,也正如Hannah所說,在這些人當中,有些人可能傷害了別人而不自知,有些人也可能是甚麼都沒做過。為了讓我更加清晰,我就梳理一下這十三個故事吧,劇透如下。


Justin:他是Hannah的初吻對象,卻是散播謠言的源頭,他把Hannah描述成一個隨便的女生,其實開始時只是個無心的玩笑,沒想過雪球會愈滾愈大。不過,他也沒有出來替她澄清,反而開始疏遠她。

Jessica:Hannah轉校後的第一個朋友,她誤會了Hannah,她選擇相信她聽到的傳聞,而不聽Hannah所說的真相,讓她變得孤立無援。

Alex:好吧,其實他真是所有事情的罪魁禍首。他搞了一個排行榜,告訴全校Hannah有最性感的屁股,讓她從此飽受其他人怪異的目光,甚至出手非禮她。

Tyler:跟蹤狂、偷拍狂,在Hannah的窗前偷拍她,後來還把照片上載到網絡上,讓Hannah在家中和學校都失去了安全感。

Courtney:在影集中,她是全劇最討厭的角色,從頭到尾都說Hannah在說謊,為的就是保住自己不是同性戀的身份。Hannah一度當她是朋友,但她卻為關於Hannah的八卦流言上火上加油。

Marcus:小混蛋,因為覺得Hannah是個放蕩的女生,而佔了她的便宜。

Zach:他剝奪了Hannah在課堂上唯一期待,唯一鼓勵到她的事情,顯然他沒想到這些事情對她來說那多麼的重要。沒錯,很多時候我們都不知道原來有些事情對另一個人來說是至關重要的。

Ryan:偷了Hanna的詩刊登在校園刊物上,讓她內心最脆弱的一面現於人前,也令她被人嘲笑。

Justin:又回到了Justin,但今次Hannah承認她也有錯。在一個派對晚上,因為她和Justin的懦弱,害了Jessica的一生,讓Hannah展開了她內疚和混亂的情緒。

Sheri/ Jenny:名字不同了,不過是同一個人。同一個派對晚上,Sheri開車送Hannah回家,她們中途撞倒了一個Stop Sign,Sheri堅持不報警,還掉下了Hannah一個人。結果不久後,一宗車禍發生了在這個地點,一個人死了。

Clay:終於輪到了男主角。他甚麼都沒有做,他代表了所有看着Hannah被欺負卻沒有伸出援手的人。他也是Hannah開始走向自殺的主因,如果不是他會去派對,Hannah就不會跟着去,之後一連串的事情就不會發生。最令Clay後悔的是,當時Hannah跟他親吻時突然情緒崩潰把他趕走,他知道有不對勁,卻沒有留下來安撫她。Hannah在錄音帶中向他道歉,她知道他的名字不應該出現在她的錄音帶、名單中,但要說出她的故事,就一定要有Clay的存在。而令Clay最自責的是他沒勇氣去親近她,令她得不到任何的關心,就像我們沒勇氣去為他人挺身而出,等於有份兒把他推向邊緣。

Bryce:大混蛋Bryce,他認為女生只是玩物,當女生沒有向他說不,等於直接要求他強姦自己,心理扭曲的賤人。

Mr Porter:Hannah向他救援,他只是叫她要Move On,他任由一個很明顯有情緒問題、自殺傾向的學生離開,完全沒有跟進她的個案,他本來會是她最後一根稻草,但他放棄了她。

在結局的時候,Clay深受Hannah的死影響,他認為這種不理不睬的風氣必須改變,我們要學懂更多的關心別人,而不是事不關己,己不勞心,他上了重要的一課,他開始細心留意身邊的同學,「這個情況必須改善。」It has to get better. 作為觀眾、讀者的我們也必須緊記要時刻善待別人,因為你的舉動可能會起了性命悠關的作用。






你很好,很善良,也很正派。
我配不上你,我永遠不可能配得上你。
我會害了你。
那不是你的錯,是我,以及在我身上所發生的一切。

——《漢娜的遺言》(13 Reasons Why)
















Monday, 19 September 2016

自由的意義:《遇見你之前》(Me Before You)



好久沒有看過好看的愛情電影,上一次大概就要數到 2013 的《回到最愛的一天》(About Time),那一次是給預告片徹底地欺騙了,即使看過原片後還是覺得很好看很溫馨。《遇見你之前》的預告片也把我狠狠地地騙進了電影院了,先告訴你我對預告片的理解,龍母 Emilia Clarke 飾演的小鎮窮女孩 Louisa 為了新工作來到了富戶人家面試,成功當上了 Sam Claflin 飾演的殘障者 Will 的看護,Will是個全身癱瘓的年輕人,脾氣怪怪的,一開始並不喜歡 Louisa ,因為頸以下的身體已經不由他控制,要靠看護才能過日子,注意我理解到的是頸以下完全癱瘓,這很重要。之後經過一輪的相處和磨合,開朗活潑的 Louisa 慢慢贏得了 Will 的歡心,漸漸他也精神起來,並鼓勵 Louisa 也要活出自己的人生,二人相戀,經歷病痛等等,預告片的最後一幕他們親吻,大特寫 Will 的手放在 Louisa 的上面,很明顯地握了一下,浪漫音樂 Bla bla bla,完。

然後,我要給你介紹亦舒作品當中,我最愛的一本,叫《花解語》,前半部我不多說,後半部是講女主角花解語的家庭陷入財困,而一名鍾情於她的神祕富商杏子斡幫她決定財困,而隱藏條理就是要解語給他一個機會,但子斡是個頸以下沒有知覺、完全癱瘓的人。解語感恩圖報,自願跟住他生活,同樣地二人經歷病痛、家庭等問題,最後子斡執意要冒險做一個重建神經線的手術,因為他想做回意外前的那個他。結局是手術後,醫生宣佈他的傷患毫無進展,子斡氣餒,把解語趕走,她第二天再到醫院找他,冷靜過後的他向她道歉,解語笑說她會咬住他不放,一口就咬住他的手臂,然而子斡叫痛,眾人驚訝,醫生趕來檢查,解語害怕,一個人跑開等待,最後有人出來叫她進去聽好消息。

(說了那麼多,還沒有說到這書/戲真正的內容,哈!)試想想,那是一個我最喜歡的故事的劇情,理所當然地,我會覺得《遇見你之前》是《花解語》的西人版,對不對?理所當然地,我會非常想要去看,對不對?

好了,再一次被騙了,現在要說回故事真正的內容。Louisa 的家境不好,中年的老爸因為經濟不景氣而失業,爺爺中過風,由媽媽負責照顧,妹妹未婚懷孕,擔子六年來全靠 Louisa 挑起來。她找到一份可觀的工作,就是要照顧癱瘓的富家子弟 Will 的起居生活。她完全沒有看護經驗和醫療知識,正當她猶豫之際,她發現 Will 的媽媽聘請她的原因,是因為她開朗、愛說話的性格跟 Will 的悶悶不樂成強烈的對比,媽媽希望 Louisa 可以在生活上替他打氣,讓他不那麼消極。Louisa 不喜歡這份工作,但為了家中各人,她還是忍受着 Will 每日對她的冷嘲熱諷。Louisa 慢慢發現意外前的 Will 是一個天之驕子,熱愛生活,到處旅行,難怪如今癱瘓的他如此脾氣暴躁,而她更發現了一個秘密,就是 Will 打算到瑞士安樂死。Louisa 決定用盡方法,希望他可以改變尋死的主意,然後就是劇情劇情劇情。

很多影迷、書迷把故事的重點放在 Will 口中那活着的意義上,「大膽活着、推向極限、不要妥協。」(Live boldly, push yourself, don't settle.)、「只要好好地活着。只要活着。」(Just live well. Just live.)。但我想把重心放在他給 Louisa 買到的自由上。對他來說,生活就是自由自在,做他想做的事,過他想過的生活,就好像 Louisa 眼中的有錢人,每件事做起來都一帆風順,隨心所欲,沒有甚麼不順心的事。而 Louisa 是個受環境所限的人,一直是妹妹聰敏的陰影下成長,她不知道自己可以有甚麼所為,能夠讓母親不再愁眉苦臉已經是她最大的成就。她不能到別處生活、工作,她的家人需要她,她安穩地生活,她妥協、她不求進步,這正跟 Will 對生活的執着完全相反。受傷後的 Will 被困在輪椅上,儘管他有錢,儘管他身邊每個人都跟他說「你不必讓輪椅侷限了你」,但說到底他就是給那該死的輪椅他媽的侷限了,他失去了他以為是垂手可得的自由。但故事讓我們看到,自由的意義不僅如此,Louisa 也得不到自由,她被環境慢慢磨平成一個無所謂、一個事事也順理成章就算的人,她根本不認識自由,甚至是自我。

雖然有些電影跟原著的結局或發展的方向會截然不同,可是我本來就不對電影的結局抱有希望,因為作者跟編劇都是同一人。在書中,會有多些的篇幅描述 Louisa 的心理,以及 Will 如何教導她,讓她愛上閱讀,讓她嘗試新的事物,讓她初次嚐到了自由的味道(紋身),解釋了電影中的她在後段忽然不斷看書以及去聽古典樂其實是 Will 的主意;還有 Louisa 如何在網上討論區留言、求助,讓她體會到其他癱瘓者的心理和意見。不過我也很喜歡電影中把沒用的角色刪掉,也減弱了媽媽強硬的態度。書中也有四章不是由女主角角度出發的篇幅,分別是 Will 的媽媽和爸爸、男看護 Nathan 和 Louisa 的妹妹。嘩我必需要分享 Will 的爸爸其中一段的描述:

她穿着米妮上衣和刺繡長褲,就是你到香港會看到中國女人穿的那種。

我們都沒有穿米妮上衣和刺繡長褲,好不好?接着連東南亞地區的朋友也躺槍了:

我只有在熱帶地區見過人穿那種顏色鮮豔的衣服——珠光色的洋裝配上怪異的鞋子。

我也必需要說,雖然故事不是我想要的故事和結局,但 Will 給 Louisa 寫的信還是稍為有點催淚的,我特別喜歡他提到,他用錢給她買了她的自由,因為他的錢已經無法為他帶來甚麼喜悅,沒甚麼可以為他帶來痛苦以外的感覺,然而她卻可以,他也可以用錢來帶給她人生的自由。那是多麼的感性,又多麼的實際的一件事。









你不必認同他,但你得在他身邊。

——《遇見你之前》(Me Before You)















Wednesday, 31 August 2016

人生總有一兩個意外:《抉擇》(The Choice)








讀過Nicolas Sparks的《幸運符》(The Lucky One)後,我相繼讀了他的《抉擇》(The Choice),今年年初它的改編電影也上映了。兩部作品比起來,不論是電影還是書本,我都比較喜歡《幸運符》,因為這書好像比較有內容有意思。

《抉擇》講述的是男女主角在生命中的兩個意外而要作出的的重要抉擇,我們且叫做Defining Moment,不同的選擇引領人走向不同的道路,面對更多不同的選擇,沒有一個答案是絕對的、永恆的。兒科醫生Gabby帶着狗狗搬到新買的房子,那是她第一次置業,為了這風景絕美的房子,她搬來了一個陌生的城鎮,而住在她旁邊的Travis名副其實是個懂得享受人生的年輕人,Gabby每天看着他下班回家就去滑水、開船,一點負擔都沒有。他們的相遇源於Gabby的小狗懷孕了,而她很肯定「經手人」就是Travis養的小狗,於是她是理直氣壯去找他去負責任。Travis其實是個獸醫,他也很清楚他的狗狗已經結紮,絕對不可能是小狗寶寶的爸爸。Gabby也得接受現實,在小狗臨盤之際,她也只能請求Travis的幫忙。相處過後,二人自然戀愛起來,永恆的宇宙定律。只是忘了告訴你,Gabby本來就有一個很好的男朋友。抉擇來了,她要放棄無可挑剔的男朋友,還是正跟她打得火熱的Travis?

另一邊廂,四十三歲的中年Travis要面對一個可怕的抉擇。他跟妻子吵嘴了,還沒有來得及和好,妻子就遇上了交通意外,成了植物人。甦醒的關鍵九十天已過,Travis必需要簽字讓妻子轉移到護理院,沒有呼吸機和先進的設備,妻子醒來的可能性會逐步降低。假若他不放手,妻子就會醒來嗎?

書寫得不過不失,應該描述的交待的都足夠,只是沒有太多起承轉合,有點悶。至於電影選角方面,我是十分支持Teresa Palmer,她有一貫Nicolas Sparks想要的美貌、吵起架來還是讓人很愛他的特質,至於男主角Benjamin Walker,首先他的頭髮很土,跟女主角的現代氣息不太合襯,還有他那濃濃的南方口音,聽他就情話令我很不自在,覺得很格格不入。









這就是單身的好處之一:不管做甚麼、甚麼時候做,都可以。
至於自我反省這種事,只是可有可無。

——《抉擇》(The Choice)





















Thursday, 4 August 2016

信者得救:《少年Pi的奇幻漂流》(Life of Pi)






一個文思枯竭的加拿大作家特意去印度生活了一段時間,寫了一本連自己也不太想讀、關於葡萄牙的小說,後來在那邊一個名為朋迪榭里的小鎮,結識了一個老人家馬馬紀,馬馬紀說他有一個故事,聽完之後,能讓人相信上帝真的存在,而故事的主人翁現在就住在多倫多。回到加拿大後,作家去了拜訪這位中年的印度移民,他就是Pi。

早幾年看過李安導演的《少年Pi的奇幻漂流》(Life of Pi) 的朋友相信對故事的大鋼一定不會陌生,就是少年Pi 在輪船沉末後,如何單獨跟一頭成年的孟加拉虎在海上漂流了二百二十七天。情節我就不說太多了,主要我會介紹一下小說的描述的手法。小說分為四部份,第一部份是作家解釋他在哪裏聽到Pi 的故事和認識Pi 的經過,之後就是作家以第一人稱的角度去講述Pi 的故事,主要分為他在印度的童年生活,之後在他在船難後在漂流橫渡太平洋的日子,最後就是他被救起,在醫院給意外調查員講述經過。Pi 的故事是在大海裏發生,而他的一生卻是從一座泳池開始;他是以某座泳池而命名,他的叔叔馬馬紀是個熱愛游泳的人,給他起了個泳池名。而多虧有這位叔叔,他是家中唯一學會游泳的人。

然後他開始訴說家族的故事、精彩的童年生活和他認識信仰的故事。Pi 的爸爸經營了一個動植物園,是個科學主義者,他小時候受病痛煎熬,在病床上日夜對眾神祈禱,後來卻是現代醫學治好了他,自此他只信科學是一切的答案,總是帶着Pi 在動物園內走來走去教他大自然中的弱肉強食;媽媽雖然是個植物園學家,但她同時是個印度教徒,Pi 自小在媽媽循循善誘的薰陶下,信仰多神主義的印度教,還跟着媽媽一起茹素;而哥哥就跟天下的哥哥一樣,以捉弄兄弟為樂。隨着他的長大,他接觸到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並且同時信奉這三個宗教。我很喜歡書中Pi 對宗教的迷思,特別是基督教,他想不明白為甚麼全能的聖子會是個凡人,在他的認知中,神明應該是光芒萬丈,法力無邊,而不是要靠兩條腿走路、會汗流愛說話,最後還死掉了的凡人。

之後Pi 的爸爸把動物園的動物賣了給北美洲的動物園,帶着家人一同坐船移民到加拿大,然後輪船沉掉了,只剩下會游泳的Pi 和一藍子的動物(包括了老虎Richard Parker)逃到救生船上,開始了在無盡的太平洋上漂流的故事。其實呢,這一部份開始很悶,因為只剩下Pi 一個人,而且後來其他動物都死了,只有Pi 和老虎Richard Parker,大部分時間都是他如何跟凶猛的老師角力。我知道這一段其實很有趣,因為Pi 曾經有機會殺死老虎,但他沒有這樣做,反而讓他活下來,嘗試跟老虎一同共存亡。(這一部份很重要,當你明白到老虎背後的象徵意義,你就會發現若要流落荒野,你也會想跟老虎在一起。)但只靠文字去描寫,真的很催眠,我用了兩個星期去讀這部份,幾乎每一天都被悶得睡着了。

最後就是Pi 終於得救了,船公司派人來詢問他事發的經過,而Pi 說的故事令他們驚訝不已,在重重疑問之下,他們最後選擇在調查報告中寫下對Pi 駭人聽聞的讚美之詞,相信了神的存在。其實故事還要複雜很多,但我一說就會劇透了,所以大家還是去看電影吧,我強烈推薦,不只是忠於原著,而且敍事手法超好,還有令人讚口不絕的視覺效果。

順帶一提,其實我讀的已經是繪圖版的小說。




我七歲那年,馬馬紀宣佈我已經到了游泳的年紀,
媽媽當然不放心,但馬馬紀帶我到海邊去,朝大海伸展雙臂,說:
「這是我送你的禮物。」


——《少年Pi的奇幻漂流》(Life of Pi)



















Monday, 25 July 2016

惡根:《壞種》(The Bad Seed)


書的封面大大的寫着Stephen KING,讓你以為那又是多產恐怖大王的著作,其實不是,那是上世紀精神學小說作家William March的遺作,他寫完《壞種》(The Bad Seed)不久後便去世了,不知道自己的作品被搬上了舞台,繼而大銀幕,成為了傳世的經典。

我第一次聽見這部作品是在看電視劇的時候,主角們討論這本書,她們說了甚麼我已忘了,只聽到一句「她為了一個胸章便動了殺機。」,然後我又聽到「小女孩殺了他。」我第一個反應是「我要看這書」,對我來說,這種題材比起Stephen King的《魔女嘉莉》(Carrie)更能叫我提起興趣。記得讀大學時,我的室友超喜歡翁靜晶的電台節目《危險人物》,她的電腦裏有一套齊全的錄音,還給我拷貝了一套。我挑了一些錄音來聽,全部都是兒童/少年殺人犯,包括英國的Robert Thompson和Jon Venables當年犯案時只是十歲、同樣來自英國的Mary Belle第一次殺人時十歲,直到十一歲犯了第二起謀殺案時才被逮捕。很多時候我們會很驚訝天真的小孩竟然會做出如此邪惡的罪行,但同時亦有人提出「為甚麼不呢?」,正因為小孩年紀小,思想幼稚,無法分辨是非黑白,其實小孩才是最容易犯罪,他們不需要誘惑人的動機,他們分不清甚麼是大是大非。

《壞種》(The Bad Seed)這書是從一位年輕母親的角度出發,故事發生在五十年代,年輕溫柔的Christina有一位美麗的八歲女兒Rhoda,由於丈夫在外工作,她長期與女兒獨處。Rhoda是個很討大人喜愛的小女孩,可愛有禮,做事認真,表現乖巧,可是Christina也發現到同齡的小孩子並不喜歡與Rhoda為友,而女兒也似乎毫不在乎。他們一家人搬到新的住處才一年,在女兒小學的結業禮上,Rhoda並沒有如願獲頒書法胸章,令她為此煩躁不安。Christina對女兒的固執不以為然,直到是夏季野餐會上,獲獎的小男孩意外溺斃,以及一連串不幸的命案,Christina發現有關Rhoda的流傳四起,她逐步發現這個八歲的女孩並沒有外表般的天真無邪。她應該如何看待這位邪惡的、惡根深種的女兒?

書中經常圍繞一個問題去探討:罪惡是天生的,還是受環境影響?大部份的殺人犯都是在一個惡劣的環境下長大,可能自少受暴力的父母所感染,或者待遇很差,但在故事中的Rohda成長於一個富裕的家庭,擁有愛她的父母,只是似乎她自己卻缺乏了愛人的能力,是個完全自私的人,在她的世界中,她不會想「我想要這」,而是認為「這是我的」,為了能到她想要的東西,她可以毫無道德觀念。在書中的導讀亦有提及到,在其他的魔童形象文學、電影當,許多孩子都有各自的理由為他們私邪惡開脫,例如在《孤疑》(Orphan)當中的小女孩有着精神病、《凶兆》(The Omen)中的男孩被設定為魔鬼的化身、或者是《天魔約書亞》(Joshua)裏頭的男孩是因為妹妹的出世令他感到受冷落。而在書中的Rhoda卻沒有這些額外的附加理由,讓她在道理上全身而退,或者至少分擔一些,她是個天生缺乏同理心的女孩,Christina一直深信邪惡就是她的種,她把壞種放進女兒的基因當中。

然而在1956年的電影中,迫於各電影審查單位與影評人的壓力,不得不為電影打造出跟原著截然不同的收尾,雖然感覺有很不是味兒,而且五十年代的演戲風格和慢節奏叫人昏昏欲睡,不過在片尾部份飾演Christina和Rhoda的演員十分惹笑的可愛演出,叫人會心微笑。倘若原著在現今社會被拍成電影,定會被加入很多血腥的、暴力畫面以滿足觀眾視覺上的需要,反而少了舊式黑白片的不寒而慄。





孩童犯謀殺罪相當常見,有些甚至還很聰明。
著名的殺人犯通常起步很早,從小就展露出才華。跟傑出的詩人、音樂家和數學家一樣。

——《壞種》(The Bad Seed)














Thursday, 28 April 2016

矇起雙眼:《罪證》(Salem Falls)






警告:海量劇透。

通常在我十分鍾愛的情況下,我才會滔滔不絕地劇透。我上一次海量劇透,恐怕是《飢餓遊戲》(The Hunger Games)。

今次我再度回歸 Jodi Picoult 的教堂,臣伏在她的墨水之下。其實我也沒有每本她的書都喜歡,只是剛好今次又是我感興趣的題材。我最拜伏的是她的法庭戲,在她書中的律師總是十分機智,卻又非常人性化。今次這書的主題是性侵犯未成年少女,天知道這種案子有多難定罪,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我心裡登時大叫 YES! 法院見!

Jack 本來是個前途大好的高中教師和足球教練,他十分受女學生的歡迎,幾乎每個女學生都暗戀他。樹大招風,一天他突然被鎖上手銬,被控性侵犯一名女學生,而他堅稱自己是清白的。在沒有太多具體證據的情況之下,控方提出認罪協商:承認控罪,坐牢八個月,前科十年後註銷。要不,如上法院的話,他可能要面對三到七年的刑期。律師不斷遊說,而他也選擇了認罪協商。出獄後,他決定要拋開黑暗的過去,偶然之下來到 Salem Falls 這個與世無爭北部小鎮重新開始。他遇上了經營餐店的 Addie 讓他可以當那裡的洗碗工,儘管擁有博士學歷的他萬分不願意,他也在接受了命運。Addie 數年前喪女,一直未有走出陰霾,總是覺得女兒還在身邊,鎮上的人雖然認為她可能瘋了,但對了善良的餐店主人加上她的酒鬼老爸,人們還是寄予同情,經常光顧她的小食店,包括 Gillian 和她的朋友們。Gillian 是鎮上藥廠東主的女兒,典型的大小姐性格,但是她最不為人知的一面是她是個異教徒。甚麼是異教徒,即是信有不只一個上主,相信大地之母和其他自然界的神,好了,即是女巫。至少她和她的朋友認為自己是個女巫。Gillian 是個寂寞的少女,她成長在一個單親家庭,從小失去母愛,然而富有的父親待她如珠如寶。她盼望真愛的到來,從看到 Jack 那一刻,她就認定他是由她的魔法所帶來的真愛。

Addie 和 Jack 互生情愫,他不介意她總是說要為死去的女兒煮早餐、假裝女兒在隔壁的房間睡覺,因為他明白唯有否認事實,真相才不至於那麼讓人痛苦。可是,鎮民知道了 Jack 的背景後,紛紛對他表露出不歡迎的行為:放火、寫大字等。Addie 最初知道他的前科後,也不能接受,因為她不敢相信她竟然愛上了一個強暴犯。她向 Jack 透露她不知道女兒的父親是誰,因為那是她年少時被人輪流強姦而懷上的。她沒有告訴別人,雖然過程十分痛苦,但當她懷上女兒後,她覺得那是上天給的補償。Jack 告訴她他是清白的,他告訴她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而 Addie 也相信了他。只是在這個時候,鎮民的欺凌舉動愈來愈過份,鎮上的父親們,包括 Gillian 的父親 Amos ,想把 Jack 趕出小鎮,猶如數百年前發生的獵巫事件。然而,Gillian 就在這時候歇斯底里地指控 Jack 在樹林中強暴了她。

我最愛的律師出現了—— Jordan 和他的偵探搭檔 Serena!我好喜歡他們二人,他們也在《死亡約定》(The Pact) 和《事發的十九分鐘》(Nineteen Minutes) 中出現過,同樣地也是為疑犯辯護。Jordan 今次為聲稱沒做過的 Jack 辯護,其實他也不知道要怎麼提出無罪的辯護理由,因為 Jack 曾經出現在那片樹林,Gillian 的指甲中有他的 DNA,衣服上沾了他的血,而她大腿上那一點點乾涸的精液,雖然無法完全確認是屬於 Jack 的,但經過 DNA圖譜的對比,只有七十萬分之一的機會,那不是屬於他的。

Jack 的額頭上幾乎已經刻上「證據確鑿」,而他又不記得當晚發生了甚麼事。如果真的如他所說,他沒碰過她,Gillian 的腿上怎麼會有跟他的 DNA 大部份幾乎完全吻合的精液。沒有人相信他的話,Amos 看見愛女糟受殘害,誓要把他關進牢房。

首先,Jodi Picoult 雖然很擅長描寫「愛」這個主題,但通常都是存在於母子(女)或手足之間,偶爾會有寫夫妻間的,但我鮮有見過像這書中那樣描繪的情侶間的愛情,就是 Jack 和 Addie 之間的愛情和信任。他們二人都是滿佈傷痕的人,Jack 帶着性侵犯者的身份,他的人生就此被毀,他不得不忍受旁人和親友的唾棄,沒有人相信他的過去和將來;而 Addie 被性侵犯而懷上了孩子,孩子死去,她背着瘋子的罪名,還要提妨着酒鬼老爸在外闖禍。雖然 Addie 總是徘徊在相信 Jack 是無罪的邊緣,她卻徹底地愛上這個倒楣鬼。書中這樣描述的:

你曾真正握住你所愛的人的手嗎?不是隨便握握,碰到手而已——而是扎實地緊握,緊到兩人手腕上的脈搏一起跳動,手指摸入對方的關節和指甲,就像製圖師用心摸熟某個國家的每吋土地。

因為書中很多的章節是以 Jack 的角度出發,所以打從一開始我就深信他的無罪的,管他有多麼的證據,這男人一直說他沒做過。然而 Jodi 很少寫無罪的案件,所以我會想是不是 Jack 跟女學生發生了感情,可是大人卻認為是男人引誘了她?怎料不是,他真的沒碰過她。然後第二次同類型的案件,若我是陪審團,聽到他有這樣的前科,我會二話不說舉手贊成拖這個人去斬首,或者五馬分屍。但我不是陪審團,我是個讀者,我的眼睛最雪亮,呵呵。Gillian 是個瘋子,所有讀者都知道,可是她大腿上的精子要怎麼解釋?我不是事後孔明,我從一開始就看出她和父親有不尋常的親密關係,結局所為的大回轉只是證實了我的想法。老實說,Jodi 給我們的暗示不算明顯,但也很容易看得出來,Amos 過度的保護以及不斷訴說女兒對他有多重要。天呀,她一直被父親侵犯,難怪會變成個瘋子。難怪她會那麼篤信女巫那回事,她想脫離現實。難怪她對朋友們那種近乎偏執的控制慾,她一直被人控制着。她跟 Addie 所處理的方式有些不同,只有相信謊言,現實才不至於把妳弄得遍體鱗傷。

(我一個人)千呼萬喚始出來的法庭戲並沒有我所想像的來得精彩,並沒有我預期的舌劍唇槍遍地傷,Jordan 今次有點失職。可能是因為我把一切想得太完美,想像律師如何在庭上把證人嚇得說出真相,大快人心。可是 Jordan 的策略是正確的,因為受害人是個楚楚可憐的少女,若是在交叉詰問時(我好愛交叉詰問)對她咄咄逼人的話,恐怖只會令陪審團更加討厭疑犯。我唯一覺得滿足是,當 Gillian 的律師看到勃然大怒的Amos,他開始有點相信 Jordan 的說詞,Gillian 因為懼怕父親,所以不敢說真話。

我同時也看了 Lifetime 電視台在 2011年所拍攝的電視電影,接下來我會列出一些戲裡跟原著不一樣的地方。但我不會鉅細無遺地全部寫出來,我是以我個人觀感的角度出發,因為我又不是該死的維基百科。


1. 書中的 Katherine (誣告的女學生)是個乖乖女,Gillian 是個大婊子;在戲中,她們兩個都是大婊子。
2. 戲中並沒有任何法庭戲,好失望。但是在戲中,正義獲得伸張;在書中,正義卻沒有得到伸張。
3. 戲中完全刪除了偵探Serena 的角色。的確,如果你只有一個故事要說,你最好集中在一個人身上。雖然這樣我會很失望。
4. 在戲中,似乎 Gillian 的朋友 Megan 比她的控制慾還要強,Gillian 比較像是個任性的小女孩。


最後,如果你看到這裡的話,我相信你已經可以告訴別人你讀過此書,並且開個茶會侃侃而談。





「我要讓你知道一件事。」他低聲說:「我要讓你知道,愛你的人永遠都不該傷害你。」然後,他深吸一口氣,握住她的手。
她愣住。這是第一次兩人有肢體接觸,除了遞棒球卡時不小心碰到。她等着他做些甚麼,某些他不願在腦中想像的齷齪事,但他只是坐在那兒,跟她十指交纏。

——《罪證》(Salem Falls)



















Sunday, 14 June 2015

《查理的生與死》(The Death and Life of Charlie St. Cloud)



《查理的生與死》(The Death and Life of Charlie St. Cloud) 是我的飛行書。

幾年前,我看電影的時候,深受感動,值得一提的是我當時還是個少女,也受了 Zac Efron 的臉孔影響。記得我寫過關於 Nicholas Sparks 的《幸運符》,也是由 Zac Efron 主演。像他這種夢幻的五官,其實十分適合演這類治癒系的角色,你看到他俊俏地一臉憂傷,會忍不住跟他一起皺起眉頭,這大概也是韓劇的原理。

這書是我在二手書店撿到的,港幣$25元,封面整潔,內頁也如是,不買的話就實在不夠人性。對不起,有點兒誇張了,總之我買了。它不算太厚,所以我想我在機場和飛機上時應該可以讀完。

Charlie St. Cloud 是個前途無可限量的中學生,小鎮裡面的每個人都看好他,等着他長大成人後會有一番成就。他和弟弟 Sam 也手足情深,哥哥帶弟弟練習棒球,也經常帶 Sam 一起去搗蛋,弟弟把哥哥當成偶像,渴望長大如兄。一個晚上,Charlie 趁着媽媽上夜班,偷偷開車帶 Sam 去看球賽,怎料一輛卡車撞上了。兄弟二人心跳停止了,呼吸停止了。在一陣濃霧中,Sam 嚇壞了,Charlie 不斷安慰他,他們不知道自己身上發生了甚麼事,他們二人都死了嗎?Charlie 承諾他不會離開 Sam,他會陪在 Sam 身旁。消防急救員到場,努力不懈地把 Charlie 拉回人間。哥哥活下來,弟弟死去了。Charlie 患上了創傷壓力後遺症,他總是看見弟弟 Sam。只是過了一陣子後,他發現他看到的真的是 Sam 的靈魂,還有其他等待過度去天堂的靈魂。Sam 留下來了,他提醒 Charlie 他們要一起打棒球的承諾。於是往後的十三年,悔愧至極的Charlie 信守諾言,每天在日落至黑夜的短暫時間與 Sam 相聚,墓園後面的林中空地成為他們的遊樂場,而 Charlie 也在墓園找到一份管理員的工作。Charlie 的日程作息都受日落的時候影響,他不能去遠的地方,每天必需在日落前趕去見弟弟。直到一個年紀相若的女孩出現在墓園,Charlie 知道她叫 Tess,是鎮上經營一家造帆公司,她的父親兩年前過世了,而她將要參加單人帆船環遊世界的比賽,所以她在出發前來探望父親的墳墓。他們在墓園邂逅,互相吸引,而Charlie 則被迫面臨愛情與手足之間的抉擇。就在這個時候,他們發現 Tess 並非尋常女子……

說故事的人不是兄弟,也不是女主角,是那位消防急救員。他已身處天堂,但他以親切的語氣去問讀書們相不相信奇蹟,因為他接下來就要說一個叫 Charlie St. Cloud 的奇蹟故事。在敍事這方面,作者 Ben Sherwood 以一個死者、局外人的角度切入,的確新鮮,用在這種療傷的故事也減低了情節本身的濫情。不過在劇情的方面,我認為電影編劇的處理更勝一籌,因為在故事的後半部,作者也拖拉的太過份,讓 Charlie 的角色沒有在電影中那麼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