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6 April 2012

《如何謀殺你的丈夫》(How to Kill Your Husband)


我在騙誰?根本不可能一星期一本書。或者你可以,但我這個懶惰的電視劇狂絕對不可以。不過,Sara Nelson 也說過她不是每個星期讀一本書,有些書耗了她一個月,有些書不消一個下午就讀完。所以呢,沒甚麼大不了,讀完就好了。(厚臉皮的自圓其說)



大概在兩、三年前,好朋友告訴我,她在商務書店發現一本看似很有趣的書,叫《如何謀殺你的丈夫》(How to Kill Your Husband)。她跟我分享了書本背面的精句,「老公只有兩天能帶給你快樂,一天是你嫁給他的那天,一天是你埋了他的那天!」、「親愛的,如果在第一天慎重考慮拿槍殺掉你的時候,我就立刻動手,現在已經假釋出獄了!」和「你可以仰慕你的丈夫、崇拜你的丈夫,但切記盡可能把所有財產登記到你的名下……」當時我們大笑不止,只覺得這本書太幽默了。後來我深深的記住這本書的名字,有機會一定要讀。

Kathy Lette的《如何謀殺你的丈夫》,我之前沒讀過這位英國女作家的小說,但是我對英國女作家有莫名的期待,她們有一種潮濕的幽默。為甚麼是潮濕?大概是因為除了天氣外,英國實在沒有別的形容詞。故事是講述 Jasmine、Cassie和Hannah是已婚的主婦, Jasmine發現老公的不忠後,老公在一次度假期間失蹤了,警方認定了 Jasmine殺了他。

然而,我不打算讚頌這本書,事實上我讀了一半便放棄了。Sara Nelson 說一個書迷放棄一本書是一個里程碑,像是對世界說:「我已經能夠自己去決定這本是不是適合我的好書了。」我堅持過,我真的堅持過。我在53頁就想放棄了,可是我一直讀,認為這本書值得第二次的機會。去到166頁,我支持不住了。這本書充滿太多「過火的幽默」,結果卻一點也不好笑,太多黃色的笑話,太多太多,幾乎每一頁就有兩個,而且不好笑。故事發展得太慢,太沉悶,三個女主角也不討好,太蠢不會自愛,居然讓另一半主宰全個世界,一點也不可憐。我上過 Amazon 去看看其他讀者的意見,有一個跟我的看法一樣。

"I expected a Bridget Jones type book, but this thing was god awful. The humour was predictable and cliche. It just wasn't funny. If you are looking for something with no intellectual implications and just to keep you occupied on the plane or bus, it may be for you."

有另一個可能性,就是如果我是個已婚的女人,或許我會覺得這書非常有共鳴,我會明白每個笑話。當然啦,我沒讀完它,我不能夠武斷地說這不是一本好書。有興趣的你可以讀完它,然後告訴我它的結局,不用告訴我你的感覺,我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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